海南特玻因超标排污被罚100万,公司对处罚存异议 二维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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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时间:2018-05-21 10:25 中航三鑫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5月22日发布公告称, 5 月 18 日接到子公司海南中航特玻材料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海南特玻”)报告,海南特玻因超标排放废气污染物,收到海南省澄迈县生态环境保护局(以下简称“澄迈环保局”)出具的两份行政处罚决定书,共计需缴纳罚款100万元。 据了解,澄迈县保护监测站于 2018 年 1 月 24 日对海南特玻 1#线、2#线的废气污染物进行现场采样监测,监测结果均显示为超标排放废气污染物。 澄迈环保局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第十八条、第九十九条第(二)项,对海南特玻两条生产线各处以人民币 50 万元的罚款,共计100万元罚款。限海南特玻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纳上述罚款。 海南特玻于 4 月 19 日向澄迈环保局对上述事项进行了陈述和申辩,但未被澄迈环保局采纳。 中航三鑫公告显示,在前期达标排放的基础上,为了进一步降低污染物排放,海南特玻在 2017 年底对 1#线、2#线的脱硫脱硝设施进行了技术改造;2018年 1 月 12 日,1#线、2#线的烟气治理设施改造工程接近尾声,即将进行烟道割接和调试工作。调试期间,有关生产线的烟气处理设施将切换至临时烟气处理设施进行排放,可能会出现短时超标排放的现象。因此,海南特玻于1月12日向澄迈环保局、省环保监察总队和老城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局(以下简称“相关环保监管部门”)提交了《关于 1#线、2#线停炉停机进行烟气处理系统改造的申请》以下简称“《申请》”)。1 月18日,海南特玻先后将 2#线、1#线停炉停机,启动烟道割接和调试工作。 海南特玻 1#线、2#线于 1 月 29 日按照计划完成烟气割接和调试工作,两条生产线的烟气处理切换至改造后的脱硫脱硝设施运行。改造后运行监测数据达到了更低排放量的目标,表明此次技术改造工作对环保排放、环境改善起到非常积极的作用。 海南特玻认为,上述超标排放的监测时间(1 月 24 日)处于海南特玻 1#线、2#线脱硫脱硝设施进行技术改造后烟道割接和调试的期间,并已提前向相关环保监管部门提交了《申请》。海南特玻对本次行政处罚存在异议。 海南特玻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,通过合法程序,积极与相关环保监管部门沟通后续处理结果。 公告认为,上述行政处罚事项未影响海南特玻正常的生产经营,不过海南特玻缴纳的环保罚款计入成本,将影响公司当期损益。 海南特玻将继续遵守执行环保法律法规,加大环保投入,提升环保治理技术,进一步完善环境管理制度,实施清洁生产,不断降低“三废”排放量。 |